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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鼓励制造业民资投资重点项目建设
来源/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6日 阅读次数:
  
  在经济增速不断下滑的背景下,“促进民间资本投资”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选项。至于具体如何引导民企投资,中央各部委已出齐42项实施细则,地方政府则正跃跃欲试为民资准备“大餐”。
  昨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鼓励民间投资实施细则制定情况汇报。会议提出,要在铁路、市政、能源、电信、金融、卫生、教育等领域尽快推出一批引导民间投资参与的重点项目,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重点项目花落何处?哪些具体领域将成为突破口?目前还无从知晓,不过,一些地方政府在本轮经济下滑的背景下已经频繁向民间资本抛出绣球。
  推进民资参与重点项目
  昨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为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
  同时,及时跟踪细则实施情况及效果,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提高可操作性。对企业反映的部分行业领域进入规则、标准和条件仍不够明确具体等问题,要抓紧研究解决。
  此外,要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改革。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会议还决定,国务院近期将组织专项督查。
  就在4天前,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价格司相关负责人就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的文章中表示,民间投资实施细则出齐后,接下来的工作重点是要真抓实干,狠抓落实,进一步提振投资者信心,以突破“玻璃门”、“弹簧门”的实绩来取信于民。
  “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国还处于经济社会发展转型期,一些尚未破除的体制机制障碍,以及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一些行业领域客观上对资金、技术和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存在比较高的要求,而现阶段民营企业自身素质和能力也还存在一些不能很好适应的问题。”该人士说。
  而对于一些具备一定实力的民营企业来说,在具体项目的投资上,谨慎和观望仍然是普遍存在的心态。一位民营炼化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虽然在能源领域已经开始对民营企业开放,但是细则不细,让企业难以有所行动。
  “以我们企业为例,如果能进入能源上游的勘探开发领域,投资的资金没有问题,但是效果如何,特别是在打破民企身份差异上的效果,现在还很难说。”上述人士说。
  上述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下一步,要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改革,进一步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投资审批事项和管理法规。民营企业也需要积极转变发展方式,主动积累资本、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切实提高“破门”、“进门”能力。
  地方频抛绣球
  虽然引导民间投资的实质效果还没有出来,不过,一些地方政府在本轮经济下滑的背景下所提出的引导民资的政策,仍然受到了来自民间资本的高度关注。
  以铁路项目为例,自铁道部将城际铁路修筑权全盘下放地方后,各地方修路热情高涨,纷纷拟定上马项目。而在引入民资方面,更显得积极和诚恳。
  日前,广东省已率先公布了44个面向民间资本公开招投标的重大项目,这批项目总投资2353亿元,其中7个为铁路项目,共计1025.9亿元,5个为城际铁路项目。据了解,这些项目实行竞争性配置,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面向市场,鼓励民间资本采取独资、控股、参股或者以BT、BOT、PPP等模式参与投资建设运营。
  在货运线路方面,备受各界关注的蒙西至华中运煤专线也率先大规模地引进企业投资,发改委方面要求在蒙西至华中运煤专线中铁道部不得绝对控股。该线路预计投资近1600亿元,投资主体为铁道部、沿线七省区政府以及神华集团、中煤能源集团等。
  地处西部的甘肃省在引导民间投资发展方面已迈出实质性的一步。7月27日,甘肃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规定在安排政府性资金时,要对民间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使民间投资主体享受与政府投资同等待遇。
  通知要求,在安排地方财政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建设资金时,对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和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予以支持。在申请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时,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各级财政、发改部门要按规定提出有关申请。
  而作为国内经济发展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广东,目前正探索如何规范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让民间资本更加规范化和阳光化。在不久前公布的《广东省建设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提出,要加快完善金融组织体系,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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